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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教学恢复(实训)楼 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公告
来源: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:2026-05-14 09:47:35 298 次浏览
各投标人:
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教学恢复(实训)楼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公告如下:
疑问:招标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要求投标人具有“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资质”,根据住建部规定,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已于2018年2月12日经住建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18年3月8日正式公布实施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已全面废止,物业行业招投标不再设置企业资质门槛,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供物业相关资质?
答:经核实,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已废止情况属实,公告内此项内容不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,无需提供相关材料。
注: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,均以本次公告为准。
招标人: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
地 址:合肥市包河大道252号
联系人:涂东
电 话:19966469410 055163429187
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
2026年5月14日
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491 技术支持:安徽华易科技
